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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中学校园绿化委托养护管理招标书【2009】
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后勤管理社会化、规范化,促进校园绿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争创国家级园林式单位,江苏省东台中学新校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承包人。
一、概况:
江苏省东台中学校园绿化面积约46000平方米(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有银杏等名木树种60多个。
二、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85分,资料评比10分,信誉考察5分(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细则在开标前由评委和纪检监督部门研究确定后,向投标人公布。
三、投标内容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用信封封好。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报价:本次报价采用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单独封装与投标文件一并呈送招标单位,第二轮报价为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2.应交材料:
(1)承包承诺书一份。承诺内容包含:依法经营的承诺、服从江苏省东台中学各项管理规定的承诺、中途变动要经学校同意的承诺、养护管理达标承诺。
(2)养护管理策略计划。
3.相关证明:
(1)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有关资质的证书副本或养护管理经验的说明书。
(2)投标人目前所在单位身份及工作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证明,如从业证明、获奖证书、经济基础证明、管理能力证明等。
4.投标人基本情况了解表。(表式附后)
四、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说明: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能力,为人正派、诚实,身体健康,易于合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经考察学校认为投标人达不到以上任何一条要求的,经评委集体评议,可以作为资格达不到要求,不予中标。
2、中标人在与学校签订合同前,必须在江苏省东台中学内联系一名承包履约担保人。履约担保人为江苏省东台中学内的教职工(中层以上干部除外),中标人的承包履约担保人还必须在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与学校签订承包履约担保合同。中标人无担保人时,作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3.未经总务处领导同意,未中标人或联系人及学校不认可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4.如发现中标人有串标的嫌疑或行为,经评委认定,学校有权取消中标人和串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委托养护管理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6.承包方式:学校只提供水电和人畜肥,其余如人工、机械、农药、肥料及税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7.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的一星期内原数退还。中标人在公布中标后的3日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否则学校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如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则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二)中标后的要求:
1.承包者、签合同者、投标人必须系同一人,否则取消中标人的管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前,承包人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在承包期内按协议完成各项养护管理任务,并无重大失误,树木花草完好,承包到期履约金原数返还。
3.承包者或承包者必须指定一名懂技术、有绿化维护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员每日常驻现场,因故不能到场应提前跟学校总务处说明,不得委托他人管理或转包于他人。否则取消其承包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4.若发现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学校有权拒付承包人的一切费用,直至问题妥善解决为止:
①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与学校发生纠纷。
②不服从学校管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制度。
③对学校重大活动不给予积极支持,影响学校工作,破坏学校形象。
5.养护管理与要求:
(1)参照绿化二级养护质量标准,养护管理的内容包括常绿乔灌木、落叶乔灌木、绿篱、竹类攀缘植物、草本花卉、草坪、行道树等,日常养护管理能依据各类植物特征和长势,适时进行浇水、追肥、杀虫灭菌、清除杂草、修剪、整形、去除枯枝残叶、加固补植等工作,确保校园绿化整齐美观。
(2)模纹色块的养护管理标准同上。
(3)修剪:
①树木(不含绿篱)修剪,须在冬季前结束。
②绿篱修剪,根据其长势及时修剪,但5月20日前必须修剪一次,8月20日前必须修剪一次。
③草坪修剪,根据长势及时修剪,但5月25日前须修剪一次,8月25日前必须修剪一次,冬季来临前须修剪一次。
(4)追肥:
①草坪每年追肥不少于两次,其中秋冬期间需施人畜粪混合豆饼类有机肥料。
②乔灌木春季追施一遍复合肥,秋冬期间追施一遍人畜粪混合豆饼类有机肥料。
③各类花卉适时保证良好的长势。
(5)杀虫、灭菌:以防为主,确保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6)除草:花草内的杂草要及时清除,确保无杂草。
(7)完成其它临时性与绿化工作相关的工作任务。
6.履行养护管理责任及相关处罚:
(1)承包者保证树木花草健康成长。如发生树木花草死亡(除学校自身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由承包者赔偿同等规格的树木花草,经学校同意后,由承包者负责栽培成活。
(2)承包者确保及时正常维护树木花草。逾期不进行正常维护管理,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重大失误,学校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者承担。
(3)承包者必须服从学校常规。承包者及所有参与养护管理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东中形象,遵守学校安全保卫制度、校园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学校公物。如承包者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不服从正常管理,出现吵架、殴打现象,学校可视情节轻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的处罚。
(4)遇有重大活动,承包者必须配合学校做好花草的维护和布置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7.履行合同的说明:
承包期内,承包人不得借故或擅自中途终止承包合同、转让承包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如果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擅自终止合同、转让承包合同,学校不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赔偿学校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学校无故擅自终止合同,则承担违约金及承包人经济损失。承包人必须根据学校的要求,按照学校的作息制度择时进行绿化养护管理,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违者给予相应处罚。
承包人在江苏省东台中学新校区内找一担保人,如承包人违约,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受到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好评,学校优先可续签合同。
8.承包金给付方式:自进入工作日起,每两个月按总承包金年平均比例付款一次,付款的时间为两个月结束日前后五天期间内,同时承包人需开具国税部门统一通用发票。
五、发售标书时间和地点:
2009年7月15日至16日在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部办公楼五楼总务处。
六、投标时间和地点:
2009年7月21日上午8:30在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江苏省东台中学新校区绿化养护管理第一轮报价表
绿化养护 管理承包 报价(万元) |
¥: |
大写: |
说明:
1.本次投标采取二轮报价,此为第一轮报价表(单独包装与投标文件一并送招标单位)。第二轮报价为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本投标人的第一轮报价。
2.本报价表经投标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请书写清楚,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签字)
二○○九年 月 日
绿化养护管理投标人基本情况了解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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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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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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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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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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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党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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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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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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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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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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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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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时 间 |
在 何 单 位 工 作 |
任何职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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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实 绩 及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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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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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各项目须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取消中标资格,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