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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秩序与自由的和谐统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6日 点击数:

 [概 要]本文通过对学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校规问题的考察与研究,分析研究了校规制定中表现出的强制性与滞后性等存在问题,明确提出要解决这些存在问题的出路在于力求保证校规制定中的秩序与自由的和谐统一,特别是必须增进规范的开放性,强化规范的自律性。 [关键词]规范 校规 秩序 自由责任

校规,即学校关于学生管理的规范,是作为承担对学生行使教育职能的学校向学生提供的必须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在实地的工作中,校规的制定一直是我们学校管理中难于处理和一项工作,对此,《中国青年报》曾经专题报导过关于河北某中学出台180条校规的讨论。在此,我们不妨聚集于现实,对我们身边的校规作一番考察与研究。

一、校规的考察与调查

社会学家戈夫曼的拟剧理论认为:人际的日常交往如同“舞台”上的“表演”,每一种社会角色有其明确的社会规定性,社会角色在塑造着自我。如果我们将这种认识推及到学校,那么学生的生活情境变成了制度与规范的控制之所,学生就是完成社会与学校规定角色的演员。角色规定着学生生活中的规范性的行为,行为强化着学生的角色,使之成长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学生的发展是一个在扮演社会角色得经实现。那么,什么才是合理的规范?学校在学生管理中制定的规范的合理性又是怎样呢?

带着这样的追问,我们对某中学进行了具体的考察。

1、规范与制度的构建

学校的规范是通过具体的规章与制度来体现的,以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的秩序。学校的规章体现出严密的层次性,并严密地交织的一起。在严格执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学生行为规范,佐之以学校具体制定的常规要求和班级公约。

A、学生常规要求:

材料一: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主要包括教学纪律、劳动纪律、生活规范等方面共几十种要求。以宿舍管理为例:

(1)熄灯后不讲话、吃东西、听收音机、唱歌等现象。

(2)按时熄灯,按时关门就寝。

(3)熄灯后不打手电、禁止点蜡烛、蚊香。

(4)双休日按时回宿舍就寝。

(5)床铺、枕巾、被子、床单、衣服放整齐,蚊帐统一挂放。

(6)日用品:牙刷、茶缸、毛巾、脸盆、洗衣粉、肥皂、洗发精等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7)物品:鞋摆放整齐、不乱挂 衣服、床下鞋不超过两双(拖鞋除外),空床、阁楼保持清洁、床帷拉好。

(8)宿舍及时打扫,做到无积水、纸屑等杂物,按时倒垃圾。

(9)宿舍墙壁、门窗、盆架无蜘蛛网、污迹灰尘。

(10)卫生间、楼道、打扫干净,及时(含双休日)

(11)不得随便在宿舍区内洗饭钵。

……

材料二

学生一日学习生活流程

540 起身钟响。立即起身洗漱,整理好床铺。

600  上操钟响,前往操场上操,宿舍值日生留下打扫卫生(挂牌值日)

620 下操后,全体学生直接到教室上早自习。值日生打扫清洁区。

720 早自习下课铃响,回宿舍拿碗筷吃饭。

750 第一节预备后,立即前往教室,准备上午四节课。

930  课间操。教室不许留人。全部到操场上操。上课时间,不准接待来访,不准滞留宿舍。不准无故不上课做其它事。

1135 第四节课下课铃响,不准提前下课吃饭(包括自习课、体育课、微机课、实验课、讲座、会议等)。只有下课铃声响后学生方可到学校食堂就餐。

1210 中饭后,可以到宿舍休息,也可以在教室学习,但不准在教室打牌、下棋、大声喧哗。

1350 下午预备钟响,迅速离开宿舍,到教室准备上写字课和第五和第六节课。

1610 第六节课后,参加各种兴趣小组活动。未安排者,可以到阅览室看书、琴房练琴、还可以洗衣、打水、处理生活问题。

1800 晚饭后,预备钟响,全部到教室上晚自习。不允许随便走动、会客、谈话或做其它事。

2110 晚自习后,迅速到宿舍洗漱准备就寝。

2140 熄灯钟响,立即关灯睡觉,不准讲话、唱歌、演奏乐器或做体育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B、班级公约

班级公约:主要包括生活规范、学习纪律等方面。现以高一某班生活规范为例。

第一方面 生活规范

(1)全体学生注意个人卫生,穿着大方得体,男生不准留长发,女生不准留长发、染发,不准穿高跟鞋,不准使用装饰品,不得化妆。

(2)每日准时起床,在规定时间到教室。

(3)班级每天值日生必须准时到位。如时间拖拉,则给予处罚(扣分并罚打扫三次)。

(4)宿舍卫生由当日值日生全面负责,如被扣分则减其常规积分。

(5)每周安排男女生与班主任一起检查宿舍,评出最好和最差床位,并进行奖惩。

……

               本方案解释权在×××(班主任名字)

法国学者米歇尔·福柯在其《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虚拟了一所“监狱之城”,这可以从我们的监狱、军队中找出其影子所在。规训正从禁闭地(监狱、疯人院)走入我们今天制度化的组织与非制度化的日常生活之中:“通过强制来规范无纪律者或者危险分子的行为,反过来也通过制定技术与理性思考来使自己被‘规范化’”。[]学校生活中的规训已不再是一种制度,而是一种技术,甚至是一种空气,由僵硬沉重的压制结构化为轻盈、无孔不入、浸润全身的氛围。规训使异已的他律内化为自我认同的自律,规训在最根本的层面上将个人铸造为日常生活的“前台”所需的社会化的角色。

学校通过给学生设计了严密紧凑的安排,学生的被规范、被认定意味着学生无需思考,只要对照行事,学生变成了一个无需动脑按规定程序自动操作的机器人。“规范必须得有;倘若一切都需要规定,那的确是件不幸的事”。[]学校的纪律与规章无需涵盖整个学校生活。学生的举止、学生的态度甚至他们的走路和学习的方式等等,这些是无需预先精确地规定的。“我们抵制这样的规定,因为这种规定明显是强加给儿童的,它唯一的目的,就是使教师很容易整齐划一地完成他的任务”。[]

2、规范的执行

规范的执行严格贯彻“以惩罚为中心”的原则,通过检查、评分的方式与学生的德育考评、三好生评定、奖学金的发放相结合,与优秀班集体的评选,以及优秀班主任的表彰相结合,以确保规章的严肃性与有效性。

学生常规检查评分方案

包括:教室卫生、宿舍卫生、清洁区打扫、两操、自修纪律、课内外活动等若干项。

具体规定:

教室值日不合规范  未打扫 -2分 打扫不净 -1分 

楼梯阳台未打扫 -2分 打扫不净 -1

宿舍值日不合规范 -2分 打扫不净 -1分 

公共区域不打扫 -2分 打扫不净 -1分 

早晚自修讲话,不守纪律 -1分 

在校园内看言情小说、武打小说 -2

随地时事吐痰、乱扔瓜皮果壳、塑料袋等杂物(有一人则 -2分)

做操不认真 -1 分 无故不做操 -2分 眼保健操不认真 -1分 未做 -2

学生有喝酒、抽烟、谈恋爱、破坏公物等严重的违规行为 -20――50分(常规总积分100分)

……

学生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皆有规章约束,约束再佐之以分数,学校和班级的纪律与学风、班风由此量化了。“以惩罚为中心”的规章来自于管理者的压力,不由双方共同制定,没有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一方看作是另一方施加于自己的东西。这样的运作客观上带来的后果,不可能是教育,这种学生身份的标定更多是导致教师情感偏向,甚至资源划拨的重要根据。

学生如是言:

生活中有太多的无奈,已使我们变得麻木:不再受“分”和束缚,可却惊奇地发现自己并没有犯错;不再按老师的意志去做,原来我们也能做到那些。虽然老师说是对我们好,可我们大家又有几个人能感受到了呢?

在规范的实践中,纪律已不再是手段,而成为目的;纪律也不再是教学的保障,而成为教学内容本身。“这种的规范早已不是学生社会化的形式,而是限制学生自由、干预学生生活的桎梏,是对学生的一种阉割”。[]

3、规范的出台

学校的常规要求自然学生是无法参与制定的,那班级公约又是如何制定的呢?

学生叙述

新班刚组建的时候,班主任拿来一张原来班级制定的公约,让几个班级干部共同讨论制定一个班级公约。班长组织了几个同学一起协商,考虑到大家刚来,彼此之间都不太熟悉,大家就按照老师拿来的班级公约,依样画葫芦照抄了一下,拿出了一个初稿,让全班讨论,大家也没有什么意见,就算通过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笔者有目的地对班主任进行了一次了解。

班主任如是说

学校在开学初的班主任会上说:“我们学生这几年来的学生素质越来越差。现在家长把孩子交到我们学校,很大层度上是因为把这么大的孩子放在家里也不放心。我们也应考虑到家长的苦衷。把他们管好,实在不行,就是看,也得看住他们。”对待这些学生,我们也必须负责。学校实行半封闭性的管理,在校期间不得出校门,这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班级制定班级公约,也是要配合学校的具体要求。考虑到学生不一定能准确地体会到学校的意思,我就拿了一份过去的公约,让他们参考着草拟一份。这也是对他们负责的。

权力至此不仅成为令人心惊胆寒的生存方式,也成为生活本身,这是一种异化的生活。福柯权力的毛细化体现于此,权力浸润于人日常生活的点滴细节中,镌刻于人的自我认同中。教师作为社会要求的执行者,充分利用社会赋予的权力,并将这样的权力运用到了细致入微境界。通过教师的权力来保证校规的实施,增校规的约束性职能由此得以全面地实现。

二、校规的应然价值取向

(一)学生管理规范的功能:建立秩序与保障自由

校规是社会规范一种特殊形式。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规范的产生不仅是为个人的行为选择提供了依据,而且为社会生活的运行设定了一个轨道。从个人的角度讲,规范“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行为准则”,它为人们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以及“可以这样做、不可以这样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社会的角度讲,规范是人类的社会生活模式,它对人与人之间应如何相处、如何通过与他人或社会的关系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以及如何最终在群体中实现利益的分配作了具体的规定。各种社会规范(包括法律、道德、礼仪私宗教等等)都是人类为了更好地满足自身的需求而形成、制定的。一种规范就应当是一种使人类需求得以满足、人性得以体现的社会生活模式。因此,衡量某一社会规范是否具有合理性主要看它在当时的历史发展时期是否最好地满足了人类自身的某种需求,并使人性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显而易见的是,我们现实中作为学生行为准则的校规,总是表现为对学生的行为的一种约束和限制。但约束和限制并不应是学生管理规范形成的目的所在。学校之所以要利用规范来约束和限制学生,其根本出发点是应当是为了让学生的身心的需求能得到更好的满足。如此说来,学生管理规范应当产生于学生自身的需求。

对学生来说,学生秩序和自由是两种最为基本的需求。

    秩序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需要。“如果不存在秩序,则任何人都不可能从事其事业,甚或不可能满足其最基本的需求”。[]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中,人们通过制定一定的规范,从而保证社会环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有序性。一定的社会规范总是意味着一定的社会秩序。学校的秩序就是指在学校生活中,师生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在行为上能够互相适应、互相协调,从而使得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相对稳定、相对和谐。学校环境正是通过形成或制定一定的管理规范来形成稳定的学校秩序,从而使学生在稳定的学校生活中感到踏实和安全,保证学生的学习与交往的顺利实现,从而促进学生健康健全地发展。

    自由是人自身主体的又一基本需求,学生作为急待发展的生命主体对于“自主”和“独立”有着迫切的渴望。

自由是人的本性。人类在古希腊时期就开始形成了“人是自由的”的这样一个关于人自身的基本认识。亚里斯多德认为哲学之所以产生的原因是因为“人是自由的”。“显然我们寻求它不是为了任何别的利益,而只是因为人是自由的,他为自己而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存在”。[]到了近代,人们对人的自由本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卢梭不仅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而且还认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就在于人是自由的。他说:“在一切动物之中,区别人的主要特点的,与其说是人的悟性,不如说是人的自由主动者的资格。自然支配着一切动物,禽兽总是服从;人虽然也受到同样的支配,却认为自己有服从或反抗的自由。而人特别是因为他能意识到这种自由,因而才显示出他的精神的灵性”。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明确提出个性的自由发展是个人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凡在不以本人性格却以他人的传统或习俗为行为的准则的地方,那里就缺少着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而所缺少的这个因素同时也是个人进步和社会进步中的一个颇为主要的因素”。而哈耶克在密尔的基础上,从认识论的角度进一步论证了自由是人类得以不断改进自己的生存状态的必要前提。“我们之所以需要自由,乃是因为我们经由学习而知道,我们可以从中期望获致实现我们诸多目标的机会。正是因为每个个人知之甚少,而且因为我们甚少知道我们当中何者知道得最多,我们才相信,众多人士经由独立的和竞争的努力,能促使那些我们见到便会需要的东西的出现”。[]

正因为人是自由的,人具有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人才具有自我创造、自我完善的能力。任何限制学生自由,控制与管束学生的行为都是对学生主体的阉割,只会造成学生主体意识的消亡,创造精神与自主能力的衰竭,是违背教育伦理的行为。

    尽管自由是人的本性所在,是人所具有的天赋人权。学生在学校环境内的自由不是绝对的。无论是罗素还是蒙台梭利,他们都在这个问题上有过亲身的实践,但他们的探索都失败了。自由的基本含义是“自主”。然而人类的情感、对外在世界的认识不足以及他人的自由意志等都会在某种程度上使人类无法自主。特别是,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对另一个人的自由意志的妨碍使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由几乎名存实亡。为了保障自由的实现,必须形成一些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自由意志,从而使他人的自由意志与我的自由意志能互相协调、和平共处。换句话说,学生学校生活中的自由只有在由一定的规范的保障下才能实现。

    由此可见,校规的建立不仅是为了建立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充分自由。这就是说合理的校规必定追求两种社会功能:即建立生活秩序和保障学生自由,即必须是既能满足学生对秩序的需求又能满足人们对自由的需求。

(二)秩序与自由——校规必须面对的两难选择

秩序与自由作为人类两种基本的需求却具有完全相反的属性。秩序的基本属性是确定性和稳定性,而自由的基本属性是不确定性和创造性。因此,学校校规对秩序与自由的追求总是出现互相对立、互相否定的表现。学校生活的秩序是对学生行动方向和范围的一种限定,因而总是对学生自由本性的限制;而人的自由力量又极力想冲破秩序对行动的种种限制,从而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秩序的不稳定。在实际的教育管理中,学校管理者对秩序的追求需要规范存在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使社会规范获得了现实的合理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又使得规范作为现实的否定性因素加以批判。

可以说,秩序与自由作为两种具有完全相反属性的基本追求。两者互相对立,但同时又互相统一。

首先,秩序与自由两者互相依存,一方的存在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根据。秩序是实现自由目的手段和条件。“自由只有通过社会秩序或在社会秩序中才能存在,而且只有当社会秩序得到健康的发展,自由才可能增长。” 而自由则是建立秩序的目的所在。

其次,秩序与自由两者互相渗透。秩序总是实现了人类某种自由的秩序,而自由又总是在某种秩序中的自由。没有自由的秩序是死水一潭,生活将因此失去了生命力和创造力;没有秩序的自由最后的结果必然使个人的发展偏离其应有的人道目标。一个合理的管理规范必须在秩序与自由之间形成一种张力,从而使学生生活既具有稳定的秩序,又具有足够的自由空间。如果只有秩序,没有自由,不是引起更大的师生冲突,就是学生必将失去应有的朝气,成为规范所奴化的物;如果只有自由,没有秩序,学校也将陷于混乱。在理想的学校规范创造的生活中,学生不仅能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中享受到学习生活的安宁,又能在自由的环境中享受到创造的快乐。

    在现实社会,当我们在确立学生管理规范时,总要面临的却总是秩序与自由的两难问题:要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社会规范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而稳定、持久的规范必然会束缚学生生活,从而使学生发展动力不足;但假如学校给予学生以充分表现个性和发挥个人创造力的自由空间,又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秩序的稳定,从而使正常的学校生活遭到破坏。 无论是从某种特定的社会秩序,还是从某种特定的自由出发都无法真正解决“秩序与自由”这一两难困境。因为,秩序与自由作为规范内部的两种对立因素,是无法在静态中达成一致的。自由总是对现实秩序的否定,而秩序则始终是对自由的束缚。秩序和自由所能达到的统一,只是二种动态的和谐统一。自由通过不断打破日渐陈旧的、束缚人类自由的旧秩序,促使能确保人类自由实现的新秩序不断产生:从而使秩序与自由获得统一。

(三)校规的应然价值取向:秩序与自由的和谐统一

根据前面的分析,良好的规范可以为人的行动选择提供了依据表现为对人的行为的一种约束与限制,但是约束与限制并不是人类社会形成规范的目的所在,而应当是保证人们在自由的环境当中享受生活与创造的快乐。

    再回到学校环境中,根据我们对学校管理方面的规范考察。,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学校的许多规范在制定当初,往往会体现了当时的认识水平,充分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因而都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但是随着学校实际状况的不断的变化,特别是学生自身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规范的许多相对的不合理性便会逐渐体现出来,规范从而成为学生身心发展的桎梏,表现出严重的滞后性。

再者,我们的学校规范由于许多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加之现有教学体制的不健全,教育规模的不断膨胀,许多教师出于单纯便于管理的角度,往往出于自身的原因,将本应由学生相互协定的规范自己包办代替。所谓学生常规,实际上是学校和教师单方面的要求,体现着校方的利益,以牺牲学生的个性的自由发展为代价以保证适应的教学秩序。这样规范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明显的外在强制性,变成了束缚学生自由的工具。

再次,在我们的学生管理工作中,由于我们教育者身份的规定,负载了太多的教育的职责,需要面对学生的成长的过程中的许多的问题,特别是道德教育的职责。这使得我们的学生管理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泛道德化的倾向。正如美国学者威利斯所讲:“学校的纪律具有强烈的道德化倾向,这一点是工作场所中的纪律所不具备的。学校纪律体现了--种抽象的教育范式,它维持并再生产那些仪范式所促成的东西。” []

 我们认为要真正解决好学校和班级规范存在的在保证教育教学秩序与实现学生的自由发展方面的两难处境,学校与班级的规范应当在寻求秩序与自由的统一,即其工具性价值与本体发展性价值的和谐一致。那么,学生管理中规范如何才能在自己的内部实现秩序和自由之间的动态统一呢?

    必须切实从如下两方面着手:

1、增进规范的开放性

    社会规范要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它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为只有权威才能建立起一定的秩序。在历史上,规范的权威性曾经来自超自然的神,自然理性,也曾来自少数人的个人权威,但它们最终都演变成了压制个人自由的极权。学校的规范亦是如此,只有保证其有效的合理性,才能真正保证学生自由个性的发展。而规范的合理性必须具有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开放性。规范的绝对权威性所导致的规范内容的僵化必然会束缚个性的自由发展。学生管理中规范的开放性应当表现在它适应不同场合的灵活性,应当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为此,学校应该在学校管理规范的制定方面坚持与时俱进,一切以时间地点为转移,要认真执行学校管理规范,但又不是固守规范。

2、强化规范的自律性

    规范的有效运行一般需要借助于两种维持模式:内在维持模式和外在的维持模式。“所谓内在的维持模式是,将社会规范内化于自己的社会实践意识当中,从而在广泛的日常社会生活当中,自觉地,不自觉地遵照社会规范行事”。[]外在的维持模式(他律性)是指社会根据规范所提供的判断人们行为善、恶以及对、错的标准,对不符合社会舆论等强制性方式加以谴责与制裁,从而迫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按规范行事。

学校和班级规范的价值取向应是追求内在的维持模式,即自律性,借助于对规范的内化而形成良心。皮亚杰认为:“任何制约强加学生的纪律仅能停留在学生精神之外,基于相互合作和尊重的纪律才能植根于学生的心灵”。当学生的行为被迫以常性地服从他律性规范时,总会感到个人自由的丧失。

规范转化这学生的自律取决于学生的自律意识,尊重学生,让学生参与规范的制定是强化学生自律意识,减少规范冲突的有效措施。只要我们能放下“架子”,师生平等对话,定能保证规范的有效实施。

学生管理中的规范只有具备了开放性和自律性两个特性才能在自身真证实现秩序和自由的统一。尽管以上对秩序与自由矛盾的解决办法有很大的理想性,而且在现实社会的实践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如果学校能不懈地朝这二个方向努力,我们的学生一定能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中享受到生活的安宁,又能在自由的环境中享受到创造的快乐。



参考文献:

[] (法)米歇尔福柯著:《规训与惩罚》340页 北京三联书店 1999

[] (法)爱弥尔涂尔干著:《道德教育》149页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 (法)爱弥尔涂尔干著:《道德教育》145页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 (法)爱弥尔涂尔干著:《道德教育》149页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 (英) FA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上) 北京三联书店  1997

[] 引自杨适等著:《中西人论及其比较》 东方出版社 1992

[] (英)FA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上) 北京三联书店  1997

[] (美)W威森等:“纪律与操行”,T胡森主编:《国外教育学百科全书》,第三卷,126页,贵州教育出版社,1991

[] 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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