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
一、课程概况
(一)“研究性学习”的含义(略)
(二)“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的(略)
(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标
研究性学习强调:对所学知识、技能的实际运用;注重学习的过程;注重学习的实践与体验。这在教育部颁布的《指南》已作了明确规定。我们把目标具体定为:
1.总体目标
(1)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
(2)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培养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4)学会分享与合作。
(5)培养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
(6)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各年级目标
高一:“初步”,以“起始”目标为主(上学期:了解、体验;下学期:尝试)
高二:“形成”,以“基础”目标为主。
高三:“提升”(完成研究,初步掌握方法、技能)
(四)“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内容和特点
1.以问题(专题、课题)为中心内容
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内容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与研究问题(专题或课题)。专题或课题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习活动和社会生活,立足于研究解决学生关注的某些社会问题、自然问题或科学问题、人文问题甚至于人的发展等问题。这些问题应与学生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有密切的联系,是学生现有知识能力的拓宽、深化、更新与升化。这些问题可以是某学科的,也可以是多学科交叉综合的;可以偏重于实践操作,也可以偏重于理论研究;可以是现实问题,也可以是学术问题;可以是不同问题,也可以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角度;可以是能作出结论的问题,也可以是暂时不能作出结论的问题,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灵活性。
学生所学习研究的问题(专题、课题)可以是指导教师向学生展示一个案例或介绍某些背景材料或创设一种情境而引出的,也可以是学生从自然的、社会的和自身的现实生活中所发现选取的既感兴趣又值得研究的问题。但是,不管通过什么方法,都应由学生自主确定,教师不可越俎代庖。
2.研究性学习的特点
(1)开放性
实施主体开放(校内师生,校外人员专家、家长);
活动时间开放(分散与集中课时双结合);
活动空间开放(教室、学校功能室、校外厂企、街道、景观等);
学习内容开放(学科、社会、生活;课题、活动设计……);
学习手段开放(读书、上网、社会调查、实地考察、讨论等);
研究方式开放(参观、访问、观察、调查、实验、资料收集);
成果表达开放(论文、报告、方案、展品……);
(2)探索性
研究性学习从研究范围的确定、研究目标的定位、研究过程的安排、研究方法的采用、研究成果的表现,都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探究”完成。
(3)实践性
“研究性学习”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板块之一,说明它的特征是实践性,而且在学习内容上看,研究性学习强调理论与社会实践、科学和生活体验的联系。因此,要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生活,亲身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具体操作
(一)课程安排
在我校高中年级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每周用2节课,寒、暑假集中一周。以班为单位开展,设置专任教师。
(二)课时安排
每周2节,期末一天展示,共约62节。
1——6节:组织学习,立题;
7——8节:修定,开题;
9——17节:探索研究,教师指导;
18——26节:中期交流,分享心得;
27——45节:探索研究,教师跟踪指导;
46——54节:期末结题,评价,班内总结;
55——62节:校际性总结,展示成果。
(三)组织方式
高一年级以班为单位,分成若干个小组,小组一般由4——6人组成,由学生推选管理成员,确定指导教师开展研究。
高二、高三学生独立地开展研究活动,采用“开放式长作业”的形式,一般一学期完成一专题。
(四)课程实施流程图
宣传、发动—掌握研究方法—提出问题(专题、课题)—分组—制定研究计划和进度表—开题报告会—搜集、整理各种信息资料—调查研究—交流—小组汇报,期中级内交流—研究,实地考察—期末成果汇总—评价—期末交流成果报告会。
(教师全程做好调控指导工作,并对研究成果写出500字左右的评语)
(五)研究结果的表现
“研究性学习”结果的表现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它可以是一篇研究论文、一份调查报告、一件模型、一块展板、一场主题演讲、一次口头报告、一本研究笔记,也可以是一次活动设计的方案。
三、评价的实施
1.评价的过程
评价要贯穿于研究性学习的全过程。操作时可以重点从三个环节,即开题评价、中期评价和结题评价着手。
开题评价要关注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设想的意识和能力,促使学生以积极的态度进入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中期评价主要是检查研究计划的实施情况,研究资料积累情况,以及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情况等。对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对于在研究中学生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通过教师指点、学生小组内部讨论、学生小组间交流、寻求校外帮助等方式予以解决。
结题评价包括对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全过程的情况、体验情况、资料积累情况、结题情况、研究结果及成果展示方式等进行评价。
2.评价的方法
期末采取指导教师(专家),学生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法。
基础学分——每学期按研究计划完成任务,给2个学分。
奖励学分——研究活动开展较好,经认定取得较好研究成果,再给1——2学分。
三个学年中,学生取得10个学分时定为合格,如研究的积极性高,研究态度认真,研究成果显著,则获得学分较多。
四、研究性学习的管理
(一)成立课程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成员包括: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组员:教研处主任,高一年级组长,各学科备课组长,高一各班班主任,专职教师
(二)成立“研究性学习”学科组
在学校课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研究性学习”学科组,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包括:
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组员:教务处、教科室主任,高一年级组长,各学科备课组长,高一各班班主任,专职教师。
(三)有关规定(暂定)
1.课程档案
(1)学生必作
研究方案:含名称、目标、意义、内容、方法、所需资源、人员分工、进度安排、成果形式、指导教师等内容,开题前上交,并在教研处备案。
研究周记:每人每周学习研究的情况记载。每篇不少于400字。含时间、地点、研究内容(要具体)、收获、体会、问题等内容,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期末总结要求1000字以上,每周上交专职教师批阅。
研究成果:每小组或个人从下列内容中至少选择一项:研究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活动方案设计、科技作品、软盘、录像资料等,期末上交专职教师。
(2)教师必作
指导笔记:含对全班或所负责小组(个人)指导的详细记录,有时间、地点、对象、主要内容、效果、体会等内容,由专职和兼职教师共同完成,每周一次,每月底交教研处。项目总表:专职教师将所教班学生的所有研究项目进行汇总,含名称、项目成员、指导教师单位和联系渠道、进度所需资源等内
容,开题会后交教研处备案。
学习心得:要求专职教师每两周读一本与课题研究有关的书刊,并写学习心得,每月底交教研处。
项目评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对指导项目写出结论性评语,要求指出项目的意义、成功与不足之处及努力方向,每篇不少于500字。
工作总结或论文:专职教师在学期末要对工作做出全面总结,或以论文形式总结经验。
(3)教务处、教科室必作
检查记录:每月末检查专职教师的指导笔记和学习心得,按A、B、C、D四级评分。每月末检查兼职教师的指导笔记,校内的兼职教师同样要评分。每学期抽查每班各项目小组(个人)的研究周记两次,并按A、B、C、D四级评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科研论文:每学期以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为研究范围,写一篇科研论文。
每学期编辑一本优秀研究成果集。
2.校内设施设备使用
校内的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阅览室、电脑室、各科实验室等,根据需要向开展研究性学习的班级开放。特别安排指导教师于周五上午提出,再由校教务处安排。
3.学科组活动
“研究性学习”学科组每双周四下午集中学习、交流一次,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特别是本校的兼职教师要必到,要做好会议记录。
4.奖励
视工作进展情况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