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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东台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通知
通 知
各位老师:
东台市教育局即将进行东台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本周内到教科处找卢毓清主任报名,学校将在进行资格申核后,择优选报,并指导填写相关推荐表。
教科处
附:
东 台 市 教 育 局
关于评选东台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通知
各镇中小学,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东台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东教发〔2011〕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东台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及条件
东台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评选范围、对象及条件按照《东台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参评学科带头人的年龄为
二、评选名额
本届共评选东台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60名,教学能手120名(详见学科名额分配表)。各学校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推荐,每学科类可以分别推荐1名教师参加评选(省东中、实验中学集团、实小、市一小、市幼和职教中心每校每学科类可推荐2名)。市局组织资格验核,合格者参加理论考试,根据成绩按1.5∶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参加课堂教学能力展示及答辩等,最后综合各项得分,确定评选结果。
三、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
1.参评材料必须分册装订,每一分册必须有封面、目录和页码。第一分册:工作总结及各类证明材料(主要包含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公示表、工作总结、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有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反映教学水平、教学实绩和发挥示范作用的材料);第二分册:论文、论著、译著等主要作品(近3年来正式发表的论文,要附杂志封面、目录及作品正文复印件;研讨交流材料必须有主办单位的证明及负责人签字;获奖论文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 相关资料的有效时间为
3. 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参评费参照职评的收费标准,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4.各校推荐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候选人要分别填写《推荐表》和《申报表》(各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于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东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