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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结束前车辆排放及环境卫生的有关要求
通 知
学期临近结束,为了始终保持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请所有教职工从即日起至学期结束前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车辆排放。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必须按规定区域停放,停放区域包括:图书楼车库北半区、艺术楼车库、南门围墙内东西两侧等,不得停放在办公楼东西两侧、办公楼前后、艺术楼过道、教学楼附近等,并注意做到排放整齐,车头向前,依次排成一行,不得另行排出一个区域,过道要留出相应的空隙,方便别人进出。晚自习和周末时间均应按此规定执行。
2.环境卫生。各办公室明确一名卫生负责人,督促相应人员每天对办公室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同时,做到物品排放整齐,环境保持整洁,办公桌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痰迹、积水等,墙面保持清洁,无乱贴乱挂、无污迹、蜘蛛网等。
3.师生安全。为了保证学校师生安全,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使用电水壶、微波炉、电饭煲等电器用品,如经发现,一律没收;不得留学生在办公室补课,找学生谈话尽量在白天或人多的地方进行;尽量不要带子女到学校玩耍,更不要让子女在学校玩危险的项目,也不要让子女在办公室墙壁或地面乱涂乱画。
4.自身形象。教职工应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和仪表形象。仪表端正大方、衣着整洁得体。语言文明、礼貌,不讲低级、庸俗的话。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玩游戏、打牌等。课上不接打手机,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带酒气上课。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吃零食、不乱扔烟头乱丢垃圾等。
以上规定,希望所有教职工自觉遵守,共同为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美丽的校园环境努力。
江苏省东台中学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