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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中学城东校区化学准备室及化学危险品室防盗窗招标文件

文章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点击数:

江苏省东台中学城东校区

化学准备室及化学危险品室防盗窗招标文件

 

为保证药品安全,实验楼化学准备室及化学危险品室需要安装防盗窗。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范围:实验楼化学准备室及化学危险品室防盗窗约30.6平方米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与本工程专业相应的《营业执照》。

三、施工要求:

1、不锈钢防盗窗材料为304不锈钢管。其中:方管25×38,壁厚实测不低于1.2mm方管25mm×25mm,壁厚实测不低于1.0mm;圆管φ22mm光管,壁厚实测不低于0.6mm;所有φ22mm光管均须内衬φ15mm热镀锌钢管。

2、热镀锌钢管为φ15mm圆管,厚1.8-2mm,外径≤20mm,做φ22不锈钢管的内衬管。

3、规定的不锈钢管品牌为长城、兴中成、鸿秀、航星四个品牌,或质量不低于上述四个品牌,且经过业主同意的其它品牌;热镀锌钢管品牌不限,但必须有品牌。

4、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投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交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在投标前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现金),并用信封密封好。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者中标后,招标单位与中标人所在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如中标人所在施工企业拒绝签订合同,招标单位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权利,投标保证金没收。

4、招标人提供的样图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按樘测量,自主报价。踏勘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与本工程专业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营业执照》上企业的红章。

2、非投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交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营业执照》上企业的红章。

4、投标报价表(报价必须打印,不得出现手写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后审资料两部分组成,资格后审资料由第五条中1--3项计3项,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商务标由第五条中4组成,报价表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

3、投标文件以普通信封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信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废标:

1、投标文件于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投标文件出现手写报价或有涂改的。

4、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

5、投标文件章印不全的。

六、投标方式及定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者中标,学校在开标前不公布最高限价。

2、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经请示上级也可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采取一轮暗投报价的方式,投标文件在开标前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施工单位骑缝章交招标单位(未密封或虽密封但未加盖施工单位骑缝章作废标处理)。在开标现场当众宣布各有效投标报价,报价最低且低于学校确定的最高限价者中标,如最低报价出现相同时,则再次暗投,直至决出最低者为止。 

4、投标人所投最低报价如高于学校预先确定的最高限价,则招标失败。学校可以重新公告,择日重招,或经请示上级也可转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学校的最高限价在开标前由学校在纪检监督下确定。

七、招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施工。

2、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八、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招标文件和有关变更进行施工;必须服从招标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责令停工,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隐患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施工方的责任。

2、协助招标单位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3、对施工安全负全责。

九、工程造价的确定: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计价。学校招标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在招标前需复核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原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和预计工程量变化幅度在清单工程量±10%范围外的项目,学校需在施工前报局纪检组、基建办申请变更,经同意后方可施工,结算单价在局纪检组监督下另行商定,否则不予结算。

2、报价中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装、脚手、凿除和修补、调试、安全施工、材料损耗、材料采保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合理利润等竣工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十、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90% ,同时退还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壹仟元,余款于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

设计、施工与验收,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标单位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如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

十二、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4114下午3时整。

2、开标时间:2014114下午3时整。

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地点:江苏省东台中学城东校区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江苏省东台中学城东校区(原东台市第一中学新校区)。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722599821(办公室电话)

  

                                                                                                    江苏省东台中学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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