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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中学食堂供货招标文件

文章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4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省东台中学现对食堂供货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一、采购范围:

蔬菜类,五谷杂粮、豆制品、鸡腿禽蛋、水产品类,点心类、调味品类,水果类,食堂日用类。

二、竞标方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必须是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超市经营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总店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或在东台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少于3家分店。

     2.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超市卫生安全检测能力、商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若非法人代表,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身份证、公司用工合同的复印件和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两年,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5.报名时提供拟投标超市所有用工人员信息,包括店长、员工的公司用工合同复印件和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两年,同时加盖单位印章)。

 6.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以证明其适宜从事超市工作。

    三、供货要求:

1. 超市必须按学校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不可擅自变更品种和时间。

2. 超市必须每日早上7:30前将食堂每日所用的食品原料送达学校食堂,学校组织验收。

3.超市所供物品要事先自行检查验收,必须为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的货源。

4. 超市所提供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为最新进货时间,不能送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以保证学生食品的安全。

5.超市所供物品必须接受学校相关人员质量、数量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物品必须撤回更换,所有经济损失由超市自负,不得影响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扣除当天相应菜款,如造成影响,则追究责任,进行相应赔偿和处罚,并将无条件终止合同。

6. 超市送货时超市当日票据清单、检测报告单、合格证书等必须随同货物一同送交验收人员签字保存。

7.学校每周组织进行市场询价,对供货价格进行监督。

8. 超市承诺所供物品价格必须在同期店门市售价的基础上进行让利,具体让利比例填写表格(见附件),让利高方中标。

9.供货方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待履行合同期满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2020年8月 17日下午5点前携相关资质到江苏省东台中学总务处进行报名。

联系人:袁小冬  周冬波    

联系电话:13815599020  15962090969

五、说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经请示市教育局同意后也可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江苏省东台中学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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