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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中学教学人员考勤制度(暂行稿)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7日 点击数:

  一、为实施《江苏省东台中学教职工津贴发放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教师编制的教学人员。

    二、考勤一律采用点到制。

    三、上班点到,每日三次,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半小时至第四节课下课前半小时内。点到时间每缺一次(上课除外),扣发岗位津贴5元。同一天三次都未点到(上课除外)又未请假获准者,视为旷职。旷职一天,扣发岗位当月津贴津贴的一半。

    四、学校的各种会议(含各部门、年级、教研组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工作会议等),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一次扣发岗位津贴3元,缺席一次扣发5元。

    五、病假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一天的津贴(月津贴全额/30)。事假一天扣发两天的津贴。

    六、以上各项,按月累计,按月扣发,直至当月津贴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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