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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总体工资水平略高于公务员

文章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4日 点击数:

  

    ·教育部:7成绩效工资已兑现 3成节前或兑现到位
  ·四川绩效工资实施惠及代课及退休教师等群体
  ·教育部:校长绩效工资不超本校教师的1.5倍 
  ·四川教师绩效工资比校长高 班主任工资达7千
  ·浙绩效工资向班主任倾斜 津贴提高至少10倍
  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姜颖)昨日,来自浙江、四川、重庆的教育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学校校长聚首教育部分别介绍了当地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的实施情况,同时交流了心得体会。会议由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教育部人事司劳资处处长郑保国,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何杏仁,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长周加敏,浙江嘉兴市教育局局长冯家俊,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仁爱中学校长朱继幸,重庆市教委工委书记、主任彭智勇,重庆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金玲,重庆市永川区教委工委书记、主任陈军,重庆南川区民主乡中心小学校长庞永红,四川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王晓都,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张旭,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局长胡德福,四川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中学校长陈斌出席。

  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表示,实施绩效工资后,教师的收入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岗位和薪级工资构成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补贴及边远艰苦地区津补贴。实施绩效工资,保障了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但在实际操作中,教师的总体收入其实是略高于公务员的,原因有二:

  一、老师有特殊岗位津贴。

  二、 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政策又提高了10% 。

(责任编辑: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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