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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不允开除“违规学生”

文章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3日 点击数:

   

    浙江省即将实施的一项地方性法规要求,学校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要积极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是简单、不负责任地推给社会。



  浙江省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政府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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