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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中学党风廉政日常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0日 点击数:

为了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党风廉政日常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市新时期从严治党,段子党风的重要前提,市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做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做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或收受钱物。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8.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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