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经纬
建构新型师生关系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尤其是学生创新能力、适应未来社会能力的培
养,是时代赋予我们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建构新型的师生关系,是
有效开展素质教育的前提和保证。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可从两个层面来看:一是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实现教育目标的角度看,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二是从师生交往、相互影响的角度看,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平等的精神交往关系,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
从“主—客”关系来说,教育教学活动过程,是教师的主导作用下学生对“知、情、意、行”内化的过程,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积极创设机会和条件,帮助学生确立主体地位,指导学生了解把握其主体性,使学生从依赖教师到具备独立、主动学习的能力与习惯,真正成为教学活动和自身发展的主体,为学生的终身学习、终身发展奠基。
教育的本质是有目的地培养人、发展人,教育目标的实现,教学任务的完成必须依靠学生自主活动才能实现,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针对个性、活动、教学内容等特点,灵活选择、设计不同方式,提供学生展示的平台,激活思维,启迪创新,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从“主—主”关系而言,师生的双边活动过程是教师与学生之间一种平等的“对话交流”过程,是一种人格对等的交往。师生之间的“对话交流”应以师生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平等交往为基础,彼此敝开自己的精神世界,相互勾通,相互影响,相互认同,从而获得精神的交流与共享:共享知识、共享经验、共享智慧、共享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教师与学生之间要实现平等的“对话交流”,关键在于教师要更新教育观念,丢弃传统的“师道、长者”意识,树立时代的学生观、人才观、质量观,鼓励学生并与学生一起共建“对话”的平等意识与氛围,将过去那种用一种观点否定、反对、强加于另一种观点的做法变为师生双方尊重彼此的观点,使师生关系由传统的“上下关系”为“水平关系”。
师生之间的两种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仅讲“主—客”关系,易把学生当成可随意塑造,被动接受知识的对象客体,无法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反之,如果只看成“主—主”关系,也会削弱甚至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对学生发展的价值引导作用。
古人云:“亲其师而信其道”。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键在教师。新型的师生关系应该是一种互相尊重,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平等、民主的交往关系和“伙伴”关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自身素养,先进的教育观念,用师爱的甘露去滋润学生的心田,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发挥“导航”作用,为学生的学习、发展指明方向。使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增强自主意识、确立主体地位、提高创新能力,促进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迎接未来社会的挑战。